太仓市新区第三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3-16 点击数:

太仓市新区第三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教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室设主任1名。教科室成员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骨干教师或学校领导。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

第三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室应根据省、市、县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教科室应参照省、市、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学校的科研规划和课题管理办法是本校教育科研的“纲”,实施前应提交学校行政审查,批准后印发全校教师,并报送上级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  学校教科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课题组的成立

1.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3--5人。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2.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3.课题组成员分工合作,具体职责:

①在组长的领导下,分步实施课题研究;

②收集信息,分析研究;

③设计调查问卷,访问相关人物;

④收集资料,并作初步分析;

⑤配合组长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和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室向市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份,课题方案简况一式三份,

材料报送市级科研领导小组审查。

   ④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市级课题立项

由县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按市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市立项审查通过。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

2.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课题实施  

    由课题组组长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各参与人员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三条  课题进展报告登记

学校科研组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登记,由学校教科室存档。

第十四条  结题管理

课题结题时,学校教科室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报告。上级管理部门根据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会商,确定结题验收方式(含结题验收评估、专家通讯鉴定、结题鉴定会三种形式)。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

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学校教科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第五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

第十六条  学校教科室应指导教师选好科研课题,选题原则可参考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指南》。  

第十七条  学校教科室应指导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以利本校各课题的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  指导并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的阶段总结、结题总结和成果总结。

第六章  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学校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本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二十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科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一条  加强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学校教科室的教师应成为本校教育的科研骨干,坚持常年不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和研究教育科研方法。学校教科室、科研领导小组、课题主研人员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

第七章  上级科研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是开展教育科研的主阵地,除本校自身的科研课题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常常会在部分学校组织某方面的研究,学校应主动接受任务,学校教科室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对于上级下达的其它科研任务也应尽力完成。

第二十三条  协助管理在本校实施的各级各类课题。保证这些课题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  学年初,学校教科室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年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年末,学校教科室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二十五条  教科室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年级、班、组、个人的科研工作计划在学年初(第一学月内)交教科室,学年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每学年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九章  物资及经费保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科室在每半年初,向学校行政提出科研工作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的购置计划,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后购置,以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  每年学校应对科研提供专项经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自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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